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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CBAM 上路 兩議題待解

本文共632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2026年實施,預計2027年9月30日將首次繳交憑證。環境部積極備戰,有兩大議題將與歐盟溝通,一是台灣碳費制度與CBAM的計算基準落差;二是查驗證機構認可。

為避免業者「碳焦慮」,環境部強調,目前確定台灣碳費制度符合歐盟CBAM可扣減的框架,只是細節需確認。

環境部長彭啓明去年底召開記者會強調,碳費制度已上路,將成為台灣產業與歐盟CBAM銜接、爭取碳費扣減的重要基礎,政府會爭取台灣產業最大利益,不須對CBAM過度恐慌。

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歐盟執委會持續公布相關規定,去年12月官網發布最終實施期間的相關執行法案及授權法案暫定文件,說明包括計算與分配、查驗與認證,以及相關技術、脫碳基金,還有未來可能的修訂提案。

蔡玲儀指出,歐盟CBAM公布法規與碳費抵扣相關三規範,包括出口國碳含量預設值、CBAM免費配額標竿值、CBAM憑證價格訂定原則,但最關鍵的「有效支付碳價怎麼計算」尚未公布。

外界關注「第三國碳價扣減」議題,環境部指出,歐盟CBAM已明確規範,出口國若具備明確且已實施的碳定價制度,其產品於歐盟可申請扣除已實際支付的碳成本。彭啓明指出,我國碳費制度已上路,屬於歐盟CBAM規範中認可之碳定價機制。

蔡玲儀說,比對歐盟公布CBAM相關文件後,除台灣碳費扣減方式外,還有部分需跟歐盟溝通,包括歐盟未計算電力範圍,但我國碳費有計入,需釐清扣減方式;另我國查驗證機構並未註冊於歐盟成員國,因此需要跟歐盟溝通第三國查驗證機構認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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