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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邀報告不副署責任 府:依憲法政院是負責機關

本文共313字

中央社 記者溫貴香台北17日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8日將邀請府院秘書長等人,就「不依法副署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進行專題報告。總統府今天晚間表示,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政機關是行政院,府秘書長僅於審議年度預算案與總統府主管法案審查時列席備詢。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翁曉玲17日變更委員會的18日議程,邀請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司法院、法務部就「不依法副署相關法律責任之追究」進行專題報告。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晚間表示,總統府稍早已函復委員會說明,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政機關是行政院,總統府秘書長僅於審議年度預算案與總統府主管法案審查時列席備詢,以符憲法規定及憲政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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