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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首例 卓榮泰拍板不副署財劃法

本文共351字

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高華謙台北15日電

依據程序,立法院11月14日三讀的財劃法版本,最晚須於今天公告。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下午舉行「捍衛憲政秩序」記者會表示,此版本的財劃法侵害行政權、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實質討論之民主原則、施行將造成國家發展有無法回復的重大危害,將依據憲法不予副署,捍衛憲政。

過往只有時任行政院長的郝柏村曾不副署人事案,卓榮泰此次不副署法案,創下憲政首例。

朝野針對財劃法攻防不斷,立法院去年底修正財劃法釋出中央財源後,藍白今年11月14日再度三讀通過修正財劃法,藉以保障全國各縣市計畫型補助款不受中央調整。行政院認為三讀條文窒礙難行,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但未獲支持,今天則確定不副署,法案無法生效。

所謂「副署權」,是指依據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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