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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緊特定公務員赴陸探親 陸委會稱:社會不太能接受去看表妹

本文共693字

聯合報 記者廖士鋒/台北即時報導

內政部最近預告修改「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將特定公務員申請赴陸探親、探病或奔喪親屬之親等,由「四親等內」收緊為「三親等內」,陸委會11日對此解釋說,社會不太能接受去大陸探視表妹。

內政部12月8日公告預告修正「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當中針對台灣地區特定身分公務員(政務人員、縣市長、涉及國安機密、國家關鍵技術業務人員等)申請赴陸探親、探病或奔喪親屬之親等,由「四親等內」收緊為「三親等內」。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1日在記者會上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這樣的規定已二、三十年跑不掉。規範台灣地區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那其中有1條是如果在大陸地區有四等親的話,可以去探親,在兩岸剛開放的時候,有不少的公務員可能原來就是從大陸遷移過來的,有不少的親戚朋友就在大陸,所以四等親這樣的(情況)是很多的。

他解釋說,「四等是什麼意思?表哥、表妹我們叫做四等親」,但是經過這麼多年下來,政府發現有一些公務員濫用濫用「四等親」,他旋即表示,「而且老實講,以一般社會通念來講,譬如說我是受管制的公務人員,然後今天申請我在大陸有一個表妹,要去探親,這個在社會上好像也會覺得不太能接受」,現在把四等親改為三等親,即叔叔、伯伯、阿姨,「這個我們也是經過很多討論,最後做出這樣的決定,我相信也比較符合一般社會的觀感」。

另據內政部的公告,本案係為配合「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之重大政策,且相關精進措施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經主管機關審認有必要,依內政部主管法律或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6款規定,預告期間為7日。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對於內政部收緊特定公務員赴陸探親表示,若去探視表妹「社會上好像...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對於內政部收緊特定公務員赴陸探親表示,若去探視表妹「社會上好像也會覺得不太能接受」。(記者廖士鋒/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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