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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和平海洋溫差發電環評案 補正排水影響後再審

本文共648字

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9日電

花蓮和平電廠擬設海洋溫差發電裝置,今天在環境部進行第2次環評初審,環委建議加強說明排水對鄰近海洋的影響、管線鋪設遭遇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的應變規畫等,本案補充修正再審。

環境部今天召開「花蓮和平海洋溫差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

開發單位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表示,計畫位於花蓮和平電廠北側空地,海洋溫差發電機組總裝置容量6.4MW,面積約4公頃,並設置約3公里的專用輸電電纜連結至台電受電設備。

和平電力公司表示,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開發再生能源,這是台灣首例、也是全球少有的海洋溫差發電,優點是可24小時運用、也不受天候影響,是可靠的基載電力來源。

和平電力公司解釋,海洋溫差發電是利用溫暖表層海水與深海(約600公尺)的冷海水溫差(超過攝氏20度),主機系統以液氨為工作流體,液氨在蒸發器中吸收溫海水提供的熱量,轉換成氨氣,氨氣推動渦輪機,進而帶動發電機發電。

工作完畢的氨氣進入冷凝器,由冷海水吸收其殘餘熱量,並使其由氣態變為液態,便於輸送泵將液態氨送入蒸發器,開始另一輪發電循環。

環評委員建議,開發單位應該考慮若液氨洩漏時的規畫,以量化方式具體呈現應變措施的可行性;另並加強施工、營運期間生態影響評估,包含食蟹獴、鯨豚等。

環委並要求開發單位就排水對鄰近海洋的影響;加強說明深層水取水量及取水深度的合理性;此外,因應極端氣候,加強管線舖設遭遇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的應變規畫。

最後環委建議充分與在地民眾溝通,並具體呈現溝通成果。本案補充修正後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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