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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廖炳棋/台北即時報導
近日大陸公安在未正式通知台灣警方情況下,將10餘名涉詐在陸服刑結束的台籍人士及通緝犯,以小三通及搭乘飛機方式「丟回」台灣,引發兩岸共打犯罪協議停擺爭議;刑事局今天晚間,針對媒體報導指稱「兩岸共打協議停擺」,指出警政署澄清持續與陸方保持交流合作。
刑事局表示,自2009年6月25日「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至今,警政署依協議精神,全面推展兩岸警方共同打擊犯罪工作,並在情資交換及案件協查(8000餘件)、合作偵辦案件(近200件)、刑事(通緝)犯遣返(457人)及業務交流等方面,建構制度化合作機制。
警政署表示,持續透過兩岸警察合作共同打擊犯罪機制,與陸方保持有效的交流合作,務實處理兩岸跨境犯罪問題,並與陸方透過情資交換管道或各項契機,共同合作偵辦各類刑事案件,擴大打擊跨境詐欺犯罪的合作面向以提升成效,落實執行協議精神,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雖然警政署強調持續與陸方保持交流合作,但2023、2024兩年,陸方仍有循兩岸共打機制,遣返包括台南88槍兩嫌在內共5人回台;但今年循兩岸共打機制遣返人數不但掛零,更在日前單方面將10餘名台籍人士及通緝犯丟回台灣,讓我方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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