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318字
中央社 記者黃巧雯台北16日電
為鼓勵遊覽車客運業經營交通車業務者專注經營交通車,交通部預告修法,未來專辦經營交通車的遊覽車,上國道可免收通行費,預計年底前實施。
考量遊覽車客運業專辦交通車業務的營運型態與市區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相似,為鼓勵遊覽車客運業經營交通車業務者,將其牌照轉換為專辦交通車,專注經營交通車業務,交通部日前已修法,納入汽車燃料使用費免徵對象,並於10月30日實施。
交通部近日預告將修正「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修法原因與先前免徵汽燃費相同,交通部說明,都是為鼓勵紅牌遊覽車轉為專辦交通車的黄牌遊覽車,避免平日從事交通車業務的紅牌遊覽車,因臨時調度承攬上山下海的旅遊行程,衍生交通安全的風險。
交通部指出,此案預告期為14天,預計年底前可發布實施。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