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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期二代企業家們的故事

台灣家族企業進入交棒高峰期,此次聚焦接班5年以上的成熟期二代,他們會遇到怎樣不同的試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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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憂核電廠耐震能力 台電:已依核安會要求補強

本文共594字

中央社 記者曾智怡台北7日電

監委調查報告關切台電核電廠耐震能力。台電說明,自2015年起即依核安會要求,循SSHAC Level 3程序辦理核電廠機率式地震危害分析,並依分析結果,針對地震時執行安全停機的相關設備進行耐震補強,並獲核安會審查同意核備。

監委田秋堇等人今天表示,台電在民國104年曾比照美國SSHAC Level 3程序,對3座核電廠進行「機率式地震危害分析」,發現所有核電廠最大地動加速度,均遠高於建廠時的安全停機地震值,凸顯耐震能力堪憂恐有安全疑慮,台電與核安會應檢討改進。

SSHAC Level 3程序是美國「地震危害分析資深專家委員會」訂定第3層級的程序。

台電透過新聞稿表示,台電已完成核二、三廠機率式地震風險評估(SPRA),包含地震引發的2次災害;評估結果初判核二、三廠總風險符合標準,但目前評估結果及風險計算尚待核安會審查。

另外,2024、2025年台電亦遵照核安會要求,邀請國外專家團隊進行地震風險評估(SPRA)同行審查,目前正依據同行審查意見,針對安全設施設備耐震裕度提升進行可行性評估,同時重新計算地震風險值。台電將依法完成耐震安全評估說明報告後,陳報核安會技術審查。

台電重申,核能使用需遵循政府的「兩必須、三原則」,核能安全更是台電始終堅守的重中之重。目前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已報經濟部審查,後續包括耐震能力在內的再運轉計畫及安全檢查,都會依核安會審查要求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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