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監院調查投資台灣三大方案不力 經濟部駁:規劃到投產須3-5年才能完成

本文共561字

聯合報 記者陳儷方/台北即時報導

監察院調查發現,經濟部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推動有缺失,要求經濟部與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要檢討。經濟部表示,投資從規劃、建廠、安裝設備,再到正式投產,原本就需要3至5年的執行期程,尚未完成的案件多是推動中,是正常進度,並非執行不利。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表示,投資台灣三大方案包括: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以及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由「投資台灣事務所」為單一窗口,提供土地、水電、人力、稅務與資金等整合服務,每案均指派專案經理全程輔導。

投資台灣三大方案自108年推動以來,吸引逾2.5兆元投資金額,創造16萬個本國就業機會。同時,統計至114年10月31日止,已完成投資廠商有917家,落實投資金額1兆1607億元,創造12萬9935個就業機會。

針對監察院提及部分廠商貸款用途與計畫不符、貸款比例超過規定等問題,經濟部調查,25案貸款金額皆符合「不超過投資成本80%」的規定,並已建立與承貸銀行合作機制,加強貸款用途查核;此外,對於少數廠商使用未登記工廠作為投資地點,已要求於聯審會議審查前比對並加強宣導,防範類似情形再發生。

至於監察院建議廠商應與員工共享投資成果,經濟部回應,三大方案主要目標為促進投資與創造就業,行政院也已核定延長方案並加碼補助,在移工優惠措施中鼓勵企業加薪,帶動薪資與產業升級。

監院要經濟部檢討三大投資台灣方案執行不利,經濟部認為設廠需要時間,沒有執行不力。...
監院要經濟部檢討三大投資台灣方案執行不利,經濟部認為設廠需要時間,沒有執行不力。圖/本報資料照片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114年六都租補溢領約2.1萬件 可協議分期返還
下一篇
台美關稅拍板15%不疊加!賴清德總統上午11點將發表重要談話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前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