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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勞工在資訊、權力、經濟資源不對等三重壓力下,時常被迫與雇主妥協,據勞動部統計,過往職災死亡案件和解金偏低,約3成未達300萬元。為此,勞動部推動「職災勞工及家屬法律權益協助方案」,當勞工在勞動場所發生職災後,將加速提供職災原因初步分析,並由律師全程協助給予法律支援,確保職災勞工及家屬獲得應有的補償。方案預計明年元月上路。
勞動部長洪申翰舉例,一名為鋪設鋼板的工人,因鋼構沒有防墜設施,導致墜落死亡,家屬卻連肇因都不清楚,甚至因工地工程層層轉包,家屬連要跟哪一個包商談都不清楚;另一名從事高空作業的工人,則因職災失能,事後雇主先是神隱,再出現時只願支付100萬元醫療費,還逼迫家屬簽下放棄爭議文件,家屬迫於經濟壓力,只想趕快拿到補償,不知道該不該簽下不利後續追究的文件。
他指出,勞雇雙方資訊不對稱、缺乏律師專案性協助,勞工常因欠缺正確資訊而處於弱勢地位,各縣市現行雖然有提供簡易法律諮詢,卻無法滿足複雜職災案件需求,許多職災勞工的家屬曾表達,不是不想有更多責任上的追究,但在跟雇主談判過程中,必須面對太多現實面上的無力,而勞動部認為,職災責任的追究,不該只是勞工及其家屬自己的事。
職安署署長林毓堂說,職災發生後,現行就有地方政府的職災專服員在當天聯繫家屬,關懷訪視並提供必要協助,但蒐集職災事證與訪談,最快一個月才能給家屬完整的職災調查報告書,導致家屬無法即時掌握肇因,又缺乏專業律師協助,面對雇主必須依法在15天內給付職災死亡補償,有可能會在雇主催促、或經濟壓力下接受不合理的和解條件。
為解決職災勞工困境,勞動部將推出「職災勞工及家屬法律權益協助方案」。第一,即時提供職災勞工及其家屬職災檢查初步分析表,讓家屬了解職災發生經過,縮短資訊取得時程及強化證據可得性。
第二,透過提供專案律師諮詢、陪同和解及調解服務,讓勞工獲得專業法律協助,另規畫將勞資爭議仲裁程序納入法律扶助範圍,使勞工得透過仲裁程序迅速解決職災爭議。
這次也放寬職災勞工的訴訟扶助,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現行勞動部已經有跟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提供勞工訴訟扶助專案,但專案有資力限制,因此進一步針對職災致重傷、死亡勞工及其家屬,免除資力審查,並擴大將刑事訴訟程序必要費用納入扶助範圍、規畫協助職災死亡勞工家屬代墊假扣押程序的提存擔保金。
由於營建業職災勞工裡,有不少是移工。協助方案也針對職災移工提供全程通譯協助,王厚偉說,未來通譯、翻譯費用上限將提高至10萬元,確保移工在所有爭議解決程序中皆能無礙溝通,有效行使法律權利。
洪申翰強調,推動協助方案並非鼓勵爭訟,而是要提供最有力的支持給職災勞工,也促使雇主重視職場安全的防護。此外,年底也將提出減災計畫,就過去職災進行通盤檢討,盼大幅改善台灣職業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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