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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國際OTT平台應納稅

本文共329字

經濟日報 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22) 日續行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被提名人黃葳威、羅慧雯。黃葳威表示,未來應該要求國際串流影音平台(OTT)在台灣播出時推動「在地化」,包括設立在地的辦公室、支持在地文化的發展,也建議業者應該納稅,但不宜轉嫁到台灣消費者。

黃葳威表示,修訂法規很重要,但必須確保境內、境外OTT業者管理強度一致,不要只管到本地業者,她也認為要跨境業者必須播出一定比率的台灣本土內容。

例如2017年AIT曾找專家學者一起去跟Netflix主管討論,大家一致的要求,就是Netflix不能只播自己的內容,也要有台灣的節目,這就是在地化的責任;還有就是設立辦事處;也要納稅, 但稅費不應轉嫁到台灣消費者,反而使消費者權益受損,立法的過程要更細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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