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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長彭啓明昨(20)日表示,台灣將針對水面型光電案場制定相關環評標準,希望年底前出爐,同時目前正與經濟部能源署磋商,提升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金額,以因應未來龐大的處理費。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日邀請環境部、經濟部等部會專題報告「太陽能光電板案場環評機制與保護區廢棄物管理之檢討」並備詢。
彭啓明表示,全球約100多個設有光電的國家中,沒有任何國家在水面型光電方面設有環評,但台灣仍會制定相關標準,例如超過一定面積就需要進行環評,預計在未來一、兩個月內,透過科學討論和各方意見,希望年底前相關規定就能出爐。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依現有光電板推估,未來十年、20年有近10萬公噸將淘汰,以現行每公斤清除處理費用30元、10萬噸是300億元,但現在能源署依規定徵收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每瓩收1,000元,「會形成上百億元缺口」,且今年前也沒有人知道原來光電板這麼脆弱,誰也沒辦法保證未來極端氣候,現在業者賺得很開心,會不會未來要處理就雙手一攤說「沒錢」。
彭啓明表示,2019年前,業者並未繳納處理費用,光電設置初期因建置量與回收量不平衡,所以只有初步訂每瓩1,000元,但目前環境部循環署、經濟部能源署正討論依財務模型調升金額,預計年底前提出方案,而環境部正在推動的「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法草案,也將光電板回收納入規範。
近來太陽光電設施引發爭議,彭啓明坦言,過去急於衝高裝置容量導致討論不足,預計未來一到兩年內可釐清各項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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