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notice-title img

❤️經濟日報只想 LINE 著你❤️

快來加好友,財經大事不漏接,好康輕鬆拿!

⭐免費送數位訂閱 7 天體驗

⭐加碼抽 LINE POINTS 50 點


離活動結束 最後倒數
不再顯示

台鐵員工病假被記曠職 勞動部:雇主拒給假最高罰100萬元

鐵產業工會17日赴勞動部控訴「政府也是惡質資方,打壓請病假員工」。 記者許正宏/攝影
鐵產業工會17日赴勞動部控訴「政府也是惡質資方,打壓請病假員工」。 記者許正宏/攝影

本文共611字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即時報導

一名長榮空服員近日抱病上班反映無果,下班後就醫仍不幸逝世,引發各界關注勞工請假權。台鐵產業工會17日赴勞動部控訴「政府也是惡質資方,打壓請病假員工」。對此,勞動部表示,雇主應考量員工實際需求給予病假,如果雇主拒絕,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台鐵產業工會表示,理事王傑7月向台北車站站方請病假,卻遭到站長報復性打壓,將分別一天就醫、一天休養的病假,視作連續兩天病假,指定要求提供醫生診斷證明,並送出兩日曠職、大過處分。後來經過工會申請勞檢、調解,仍堅持記曠職一日、記小過處分。

對此,勞動部回應,有關近期社會各界關注,勞工生病卻還硬撐著上班,不應該被正面鼓勵。

勞動部表示,目前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得依法請病假,針對員工有身體不適需要治療或休養需求時,雇主應考量員工實際需求給予病假。

勞動部指出,雇主如果拒絕,即違反《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可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視事業單位規模、情節、違反人數加重處罰。

勞動部已於「職安法」修法草案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並於該專章明定雇主於接獲勞工申訴遭受職場霸凌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適當措施,以避免其再度發生職場霸凌之情事,相關措施將另於子法明定。

勞動部強調,勞工於申訴後,若遭受霸凌者不利對待,可依該法第39條規定向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若雇主有違反規定,依法裁罰。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建議陸委會主委訪陸「破冰」 徐欣瑩:可帶沈伯洋一起去澄清誤會
下一篇
COP30 四大議題 多方角力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