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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一名靠行的陳姓貨車司機於2024年6月間,涉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在外收受土木及建築廢棄物,載往三峽區一名謝姓地主持有的空地上,以每車3000到3500元的對價違法傾倒。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將陳、謝2人起訴。
起訴指出,貨運業者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始得受託為之。地主同樣未經許可,不得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
今年6月21日上午,新北市環保局人員會同警方前往謝男土地現場稽查,發現謝男涉嫌以每車3000到3500元的價格,於同月13日晚間,接受陳男擅自傾倒土木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
檢警經比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空拍照片,確認謝男土地上確實在事後冒出不明廢棄物堆成的小山,佐證陳、謝犯行,依法將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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