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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北士科T17、18做為輝達台灣總部卡關,北市府擬用「新新併」為由與新壽解約。法界人士認為,法理上恐難行。該人士認為,金融機構整併,所有業務與契約都是由合併方概況承受,因此北市府認為能夠用「新新併」使新壽成為消滅公司為由重新行使同意權,恐怕不可行。
法界人士認為,倘若北市府主張能成立,那麼所有的保單合約、存款、放款合約,新壽的客戶全部都能主張從頭來過,反過來說,新壽也可以不認帳所簽合約。
台新金合併新光金後,新壽為消滅公司、台新壽為存續公司,將更名為「新光人壽」,屆時T17、T18地上權主體變更需所有權人北市府同意。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昨(9)日表示,今年底假設新壽因為新新併要來變更主體,北市府原則是不同意,「也許會依照合約來解約」。
法界人士指出,只有一種情況,就是立約公司出現體質嚴重惡化,以致缺乏履約能力時,才有空間重新行使同意權,但現在新壽顯然並未出現這種情況,北市府設想的作法恐怕很難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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