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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准辜仲諒出席世界棒壘球總會年會 2.5億擔保、責付林佳龍等3人

本文共165字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等人被控「紅火案」衍生的中信銀澄清湖大樓購地等案,台北地方法院判辜仲諒7年8月徒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辜以世界棒壘球總會年會10月改選會長、會長,聲請10月13日至19日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以便至泰國曼谷出席,高院今裁准以2億5千萬元擔保,並責付外交部長林佳龍、運動部政務次長鄭世忠與律師葉建廷。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記者潘俊宏/攝影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記者潘俊宏/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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