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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擔任議員及立委期間,涉詐助理費1412萬餘元,檢調專案小組調查1年多,她白自且繳交犯罪所得,今偵結起訴。
檢方指出,98年8月1日迄113年8月21日歷任臺南縣議會第16屆議員、台南市議會第1至第3屆議員及立法院第10、第11屆立法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上機會,以虛偽不實之公費助理名冊及公費相關費用申請文書,詐取臺南縣議會、臺南市議會及立法院公費助理相關費用總計新臺幣1,412萬7,388元。
檢方依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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