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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郭政芬/新竹即時報導
新竹市議會副議長余邦彥疑似涉入土資場弊案,新竹地檢署率縣調站人員前天上午赴余邦彥住家、服務處及副議長辦公室3處搜索,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昨晚法官諭知余無保請回。新竹地檢署不服,今天提出抗告。
由於新竹市議會將在下周一起開臨時會,預計開議5天,依地方制度法第51條規定,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因此,檢察官收到裁定書後,今天提出抗告。
據了解,檢調原調查新竹某土資場,蒐證發現該場負責人多次與余邦彥聯繫,調查發現該土資場有數百萬元金流去向不明,負責人辯稱已全數花用,但檢方在余邦彥帳戶中,發現一筆金額相符的金流紀錄,扯出案外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余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聲押;新竹地院昨晚諭知無保請回,余邦彥昨晚面對記者搖頭不語,快步離去。余的律師黃敬唐表示,因偵查不公開,不便透露案情,但法官了解卷證及調查後,未發現檢察官所指涉的貪汙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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