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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友善職場,行政院會預計今(4)日通過「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方案」,將育嬰留停請假單位從30日改為以「日」計算;此外照顧假單位,也從「日」改為「小時」,盼增加勞工請假彈性。相關措施預計最快明年1月1日上路。
不過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昨日表示,政府規劃政策,不應將所有責任全部推給產業界,企業界不反對育嬰假,但最好仍以「半年」或「月」為單位來執行,否則對企業經營者而言,這項政策不但造成人力調度困難、工作效率不彰及成本大增等困擾,過於瑣碎的育嬰假也會造成該員工後續升職、加薪的障礙。
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規定,子女未滿3歲的父母可請育嬰假,最長可請兩年、最短30天,原則上每次請假要滿六個月,30天的短期請假在期限內最多只能兩次。
行政院政委陳時中昨日表示,將修法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請假單位縮小到「日」,育嬰假不管是在工作上的方便度、銜接度,或對於同事、企業本身都會形成壓力,「假很多很好,但如果一次要請太多的話,也是職場會面對的困擾」。
陳時中說明,將規劃30天可以「日」為單位來請,若遇突發情況可請一天就好,不用一次請30天或六個月;家庭照顧假有七天,事假也有七天共14天,未來最低單位可以一小時為標準請假,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
不過,彈性育嬰假也可能衝擊中小企業人力調度。據了解,勞動部已規劃配套,若有員工申請「一日育嬰留停」,政府將撥付每人每日1,000元獎勵金,估有143萬家小微企業適用,協助業者因應人力調度壓力,且不需逐案申請即可獲得,減輕中小企業人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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