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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手機管理原則待修 教育部:蒐集意見審慎研擬

本文共503字

中央社 記者許秩維台北1日電

教育部原規劃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並於9月新學期實施。教育部今天表示,目前尚在廣泛蒐集彙整各方意見,將審慎研擬方案。

現行中小學手機管理規範,主要依據民國108年訂定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由學校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共同討論,訂出管理方式,除了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聯繫外,其餘時間都以關機為原則。

立法院去年10月曾召開公聽會,探討如何避免學生在課堂因使用手機,影響學習專注力及學習效率,教育部也依照立法院公聽會決議,研擬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並於今年5月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

根據草案說明,採彈性、分階段管理,國中小採學校或各班「集中保管」,細節須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高中則須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各方代表,共同討論管理機制,但原則上同一學校須有同樣管理方式,不能班班有差異。

但草案公告後,引發學生團體反彈,並前往教育部靜坐,要求完善公聽會程序,教育部也於6月舉辦公聽會,邀學生團體及學生代表對話。

教育部今天透過文字回應,目前尚在廣泛蒐集彙整各方意見,將審慎研擬方案;在新方案公告前,各校仍可依現行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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