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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布114、115年地方獲配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整體規模由4676億元增加至8841億元,不過,六都中台南市114年獲配322億元,115年增加至497億元,增加174億元,在六都中墊底。
南市府財稅局依財政部公布資料分析,增加額度前5名為台北452億元,新北415億元 台中295億元,桃園295億元,高雄258億元,台南174億元;但不只是六都最後一名,還輸給新竹市增加215億元,新竹縣增加177億元,還有彰化縣175億元。
台南市政府大喊不公平,呼籲財劃法二修有其必要性,應從「更公平、合理的方向修法!」,例如人口指標的比例應與土地面積一樣,營利事業營業額也希望將公司的產值納入。南市府舉例不公平之處,新竹市增加215億元,新竹縣增加177億元,新竹縣市共增加了392億元 ;新竹縣市加起來總人口數才104萬,而台南市總人口數186萬,增加金額卻僅174億,不但是六都之末,更比不上人口只有123.6萬人的彰化縣175億元。
台南市府指出,依據財政部所指,新版財劃法訂定的公式有「無法全數分配、未明確規範財產稅成長率序位分數定義及計分方式、未具體明定分配鄉鎮市的核計項目、指標及權重⋯等等」爭議,財政部也表示,對於無法分配的數額,本質仍為普通統籌稅款,屬地方政府財源,中央不能移作他用,未來仍待完成修法程序後,始得進行分配。
南市府呼籲,財劃法二修時應納入「產業貢獻」「文化資產維護負擔」「地理與基礎建設負擔」等,以南科為例,南科產值逐步躍升全台之冠,但因現行分配方式以公司設立稅籍為計算依據,台南市的產業貢獻度未被納入考量,反而讓資源流向北部,對台南市造成嚴重的不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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