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752字
戍守總統府、有「天下第一營」稱號的憲兵211營賴重宇等3名憲兵,與國防部資通電軍上兵陳文豪,被控拍攝軍事機密文件賣給大陸情工人員,收賄184萬元,4人認罪。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分別判刑5年10月至7年不等徒刑,褫奪公權6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黎育爾6年7月徒刑,其餘上訴駁回。
換句話說,賴重宇仍被判刑7年,陳文豪判6年5月、林裕凱判5年10月,4人犯罪所得均沒收。
國防部去年接獲官兵檢舉,指有同袍用手機翻拍公務機密賣給中共,基隆憲兵隊、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分析金流,查出賴重宇等4人涉賣軍中機密。
起訴指出,賴重宇、陳文豪涉從2021年底至2022年初,陸續透過通緝中的黃姓民間人士引介,被中共情工人員吸收,從2022年4月起,由陳文豪用手機翻拍單位上公務應秘密文書,轉傳給賴,賴再轉給黃或中共情工人員。前年3、4月間起至同年8月間,陳文豪用化名探詢其他同袍有無意願提供軍中資料賺取報酬後,將現役軍人聯繫方式轉給賴,賴再傳給黃或中共人員。所幸其他現役軍人拒絕而未遂。
陳退伍後,探詢有無同袍願提供情報,被接觸者多拒絕。檢方去年8月搜索約談,查出賴引介學弟黎育爾加入,黎退伍後將工作轉給學弟林裕凱,以相同手法拍攝、傳送軍事文件,收受賄賂。
檢方調查,賴重宇收賄46萬元、陳文豪收賄45萬元、黎育爾收賄66萬元、林裕凱收賄26萬元。4人羈押禁見,坦承因缺錢花用,翻拍機敏文件牟利。
北院認為,賴重宇等人受國軍栽培,職司戍衛總統府內勤務及情報機構,均屬極具機敏及重要單位,卻違背職務收賄,竊密內容是國家不對外公開資料,危害國家安全,賴重宇被判刑7年,黎育爾6年8月、陳文豪判6年5月、林裕凱判5年10月,犯罪所得均沒收。
案經上訴,高院審理後撤銷賴育爾事實部分,改判6年7月徒刑,其餘上訴駁回。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