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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即時報導
近期因颱風過境,台電基層員工日夜搶修復電,令國人感佩。經濟部國營司14日表示,經過經濟部及行政院評估,決定給予台電、中油、台糖、台水甲等考核,全公司依規定可核發總額2個月的考核獎金,員工平均拿到4.4個月的年終獎金。
經濟部及行政院決定核給油電糖水國營事業2個月的考核獎金,主要不是看公司盈餘,也不是台電基層員工賣力復電,主要是因國營事業配合政府政策致出現嚴重虧損,難以歸責於國營事業經營階層及員工。
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包括「考核獎金」及「績效獎金」兩部分,考核獎金依行政院核定各公司工作考成之等第,甲等2個月,乙等75分以上1.5個月、75分以下1個月;績效獎金則依各公司「決算盈餘加減政策因素影響金額」達成「法定預算盈餘加減政策因素影響金額」之比率,最高2.4個月,最低0個月。
近年來,台電、中油、台水等國營事業因配合政府穩定物價、自來水改善工程等重大建設,都出現嚴重虧損,2024年稅前虧損411億元,中油稅前虧損355億元,可說是「難兄難弟」。台水2024年虧損41.8億元,與2023年42.6億元接近。四大國營事業去年僅有台糖賺錢,去年稅前淨利57.5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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