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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我國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擴大保險業國際市場經營,立法院會昨(1)日三讀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草案,將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租稅優惠再延長十年至2035年,期間可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免予扣繳所得稅。
根據提案說明指出,為配合擴大經營台灣保險業的國際市場,提升國際保險業務銷售商品的競爭力,打造我國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因此行政院擬定這次修法,將原本屆期的租稅優惠再延長。
三讀條文規定,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其資金在中華民國境內運用所生所得,其徵免應依照《所得稅法》規定辦理。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銷售額也免徵營業稅。
另外,同樣業務所使用的各種憑證免徵印花稅。但其資金在中華民國境內運用所書立的憑證,其徵免應依照《印花稅法》規定辦理。
OIU經營相關業務,支付中華民國境外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保險給付及投資型保險契約連結投資標的所產生利息或結構型商品交易所得時,免予扣繳所得稅。
三讀條文指出,前四項免徵營所稅、營業稅、印花稅及免予扣繳所得稅實施期間,自2015年2月6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止。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兩大金融法案,包含OIU租稅優惠延長,及投保法修法。
金管會本會期有多項法案,除OIU租稅優惠延長十年、投保法修法外,立法院會日前也已通過保險法修法,明定豁免強制執行的保險契約類型,提升國內消費者投保權益。
另外,立法院昨日發布黨團協商通知,明日下午將舉行朝野黨團協商,協商內容包括「核三重啟公投發表會代表」、「因應美國對等關稅特別條例草案」、「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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