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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12)日舉行媒體議價制度立法公聽會,報業公會理事長黃樹德重申五點聲明,包括落實新聞有價與公平競爭原則,應以強制議價仲裁制度為主要立法精神等。
學界則提出「議價+基金」雙軌主張,包括積極推動與平台合理的媒體議價法規或仲裁制度,成立新聞基金直接協助新聞工作者與新聞組織。
黃樹德提出報業公會五點聲明,一、支持立法保護新聞媒體產業,為落實新聞有價與公平競爭原則,應以強制議價仲裁制度為主要立法精神;二、議價仲裁依法應盡快於一定期限內完成。
三、若主張採基金撥補方式時,大型數位平台及政府對基金捐贈應有強制性,且金額須有明確標準,基金應以媒體受雇人數為準,依比例撥補。
四、基金撥補應由四大媒體公協會負責制訂發放規則,基金會無審查權與補助金額之裁量權;五、大型數位平台不透明的演算及分潤機制下,立法目標應改善新聞產業環境。
聯合報系法務經理廖健翔呼籲「新聞有價、公平對等」,並對修法提出建議,首先仲裁程序應有一位新聞媒體或數位經濟領域專業人士參與;其次,主管機關建議由公平會擔任;第三,應明定平台業者「轉載」方式,貫徹新聞有價。
新聞學界、業界、專業團體與學生也串聯發起〈拒絕平台剝削、搶救新聞產業〉連署,希望政府跟進各國行動修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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