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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昨(2)日審議通過高雄市政府訂定「高雄市碳預算(2025年-2026年)」及相關附帶決議,成為全國第一個制定並通過碳預算的城市,後續有望加速城市淨零碳排目標。
高雄市議會說明,市府按「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所制定的高雄市碳預算(2025年-2026年)為5,093.73萬公噸,較基準年(2005年)的6,614.70萬公噸減碳23%。
高雄市議會日前經分組審查獲委員會同意辦理,並提出請環保局召集民間團體及產業,研議修訂碳預算兩年一期管制目標,朝符合執行可行性方向進行,必要時提出修法之附帶決議。
市議員白喬茵則針對興達電廠燃煤機組除役轉備用等措施提出質疑,並提出附帶決議,要求環保局於議會下個會期前,針對緊急備用電力設施啟用條件,應建請中央制定更嚴格的規範,並依空氣汙染防制法等相關法令,依法行政、嚴格執法。
相關條文及附帶決議內容經大會充分討論會通過,議會並要求市府及環保局若有任何廠商違反空汙防制法情事,應依法嚴格開罰。
高市府官員表示,碳預算是一種量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管理機制,意味著政府不再只關注年度減排比例,而是設定一段期間內的「排放上限」,並分配給不同產業或部門。
由於高雄擁有大量鋼鐵、石化、水泥等高排碳產業,碳預算實施後影響層面擴大,排碳將被「計量」,超標者可能面臨限產或碳稅負擔,鼓勵企業投資節能減碳技術以符合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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