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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公務車涉私用 監委:國家公共財本應公務使用

本文共459字

中央社 記者高華謙台北29日電

監察院公務車涉私用,引發外界關注。監委葉大華今天被問及此事時表示,不會覺得委屈,這是國家公共財,本來就是處理公務才會需要使用公務車。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與監察委員蘇麗瓊、林郁容遭質疑以公務車處理私事。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昨天表示,立即啟動調查,6月2日起停止全體委職員工以個人身分使用公務車,至明年7月31日本屆任期屆滿為止。

監委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今天舉行記者會,說明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調查報告,媒體詢及公務車涉私用風波。

葉大華提到,這件事她也是看公告,知道的不會多太多,尊重監察院發布聲明,李鴻鈞應已著手進行相關後續。從6月2日起到退任都不會有人以個人身分使用公務車,除非因公務才會集合一起搭公務小巴,不會有個人車子。

媒體詢問是否會覺得很委屈,葉大華回應,不會,這是國家公共財,如果各界檢視覺得有疑慮,她認為就應該讓社會檢驗,本來就是處理公務才會需要公務車;王幼玲則表示,「有什麼好委屈的」。

媒體追問是否會立案調查,王幼玲回應,不知道;葉大華則表示,她不太清楚涉己事務要怎麼立案調查,應該要交由獨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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