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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升溫,疫苗打氣再起,一名高雄網友爆料,去年被收取疫苗收冷凍費,想知道哪裡有沒收冷凍費的診所;不料貼文一出,網友一片驚訝,表示沒聽過冷凍費。衛生局回應,依相關收費規定,並無疫苗冷凍費收費項目,若查獲違規,將依法處分。
網友在批踢踢發文,表示原本住楠梓,去年打新冠追加劑,打的是公費疫苗,當時診所提到疫苗買回來要冰,所以要收冷凍費,也乖乖繳了錢,近期新冠疫情捲土重來,疫苗打氣又起,決定施打疫苗。
但原PO已從楠梓搬到仁武,剛好住家附近診所沒提供新冠公費疫苗,無奈只好再回楠梓打,同時想知道哪裡有沒收冷凍費的診所,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留言回覆「沒聽過冷凍費」、「你是不是被收智商稅?」、「這個冷凍費合法嗎?」
網友還認真討論疫苗冷鏈運送過程,不同疫苗對溫度要求也不同,「mRNA新冠疫苗運送要在-20度下」、「BNT要-70度,莫德納-20度」、「高端的次蛋白可以2-8度,一般冰箱就可以,所以打高端跟你收這個,就不合理了」,也有網友點破「現在診所大多不提供疫苗了,儲存麻煩民眾又刁?」
衛生局表示,今天初步稽查結果,發現該診所施打公費及自費疫苗流程皆依標準作業規範執行,除已面諭該診所應恪遵醫療法相關規定,後續將加強查核及督考診所管理。
衛生局強調,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依高雄市醫療機構暨醫事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表,並無疫苗冷凍費收費項目。
針對民眾反映某診所收取疫苗冷凍費一事,衛生局說,目前尚未接獲民眾申訴,但為保障民眾就醫權益,若查證屬實,將依違反醫療法規定擅立收費項目收費,且依同法第103條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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