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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6.5萬車主沒繳汽燃費!逾期罰鍰繳納期限曝光

本文共442字

聯合報 記者趙容萱/台中即時報導

自用汽機車燃料費每年7月開徵,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針對中部中彰投3縣市去年逾期經催繳後仍未繳納車主,近日以雙掛號寄出6.5萬多件違費處分書,繳納期限至6月30日;若仍逾期未繳,將停辦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並移送強制執行。

台中區監理所說明,為響應環保減碳,維護車主權益,提醒中彰投逾繳受罰案的車主,可利用多家行動支付平台繳納逾期罰鍰,或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便利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或各區監理所(站)臨櫃繳納。

台中區監理所指出,若車主不確定是否已繳納違費,可透過下載監理服務APP或自行上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查詢繳費資訊,或就近向各區監理所站洽詢,若您有任何疑問,可洽詢04-26912011轉400。

台中區監理所所長楊聰賢提醒車主,近期詐騙案件頻傳,呼籲民眾切勿點擊來源不明電子郵件、簡訊或連結,以免上當受騙,若收到繳費電子郵件存有疑義,請洽各地區監理所站查證,或是撥打警政署設立的「反詐騙諮詢專線165」,守護自身財產安全。

自用汽機車燃料費每年7月開徵,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針對中部中彰投3縣市去年逾...
自用汽機車燃料費每年7月開徵,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針對中部中彰投3縣市去年逾期經催繳後仍未繳納車主,近日以雙掛號寄出6.5萬多件違費處分書。圖/台中區監理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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