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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撿鹿角網路熱議 墾管處:這兩區採集需管理處同意

本文共387字

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屏東即時報導

有網友在社群媒體threads發文PO出影片,他與女友來墾丁找鹿角,開整個恆春半島一圈,找到一個秘境,都是獸徑,找到梅花鹿角並將鹿角撿拾,此舉動引發網路熱議。墾管處表示,民眾勿私自在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採集動植物,請維護國家公園珍貴自然資源。

網路上有撿拾鹿角行為,是否違法?墾管處表示,依國家公園法第17條在國家公園區內的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採集標本需經管理處同意,而為維持此兩區自然資源,撿拾鹿角仍視為採集行為,未經許可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7條,可裁罰3000元。

墾管處表示,網路上撿拾鹿角的位置,還需要再確認釐清,呼籲在國家公園區的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任何採集撿拾行為,都需由國家公園同意。

墾管處表示,有關社群網站檢拾鹿角的資訊,恐致民眾誤以為在本園區「任何地區」都可撿拾鹿角,提醒民眾勿私自在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採集的動植物,共同維護國家公園珍貴之自然資源。

社頂梅花鹿群。圖/墾管處提供
社頂梅花鹿群。圖/墾管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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