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國防部:戰時民防團體非屬現役軍人 不受軍事審判

本文共345字

中央社 記者楊堯茹台北24日電

總統賴清德宣布恢復軍審制度,台中市長盧秀燕質疑,徵集或參加點訓人員恐適用軍事審判。國防部今天表示,戰時民防團體未納入作戰序列,因非屬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

台中市全民防衛動員準備等三會報今天召開,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政府日前表示要恢復軍事審判,到時候徵集或參加點訓的人員,「很可能會適用軍事審判」,她要求國防部確認及檢討。

對此,國防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軍事審判是以現役軍人犯軍事犯罪者,始受軍事審判。戰時民防團體依法支援勤務,未納入作戰序列,因非屬現役軍人,自不受軍事審判。

國防部說明,依兵役法規定,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於應召在營期間,為現役;依法成立之武裝團隊,戰時納入戰鬥序列者,視同現役。民防團體非屬國防法第4條所列之武裝團隊,戰時不會納入作戰序列,故成員不會受到軍事審判法約束。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陳水扁:民主時代沒有一言堂 應和在野對話
下一篇
美退出俄烏和談? 學者:川氏風格且戰且走 台灣須謹慎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