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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4日排審《預算法》修正草案,主要針對還稅於民議題進行討論,國民黨立委提案盼未來普發現金「常態化」有法源依據。主計長陳淑姿指出,「我們原則上是不支持」,若稅課收入實徵數超過預算數的額度,納入限定用途,恐無法保持因應重大災變或疫情的彈性,建議立院審慎研議。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指出,先前財政部提到普發現金不宜常態化,那主計長個人意見對於普發現金還稅於民,常態化、法制化是否根本沒有討論空間。
陳淑姿表示,「我們原則上是不支持」。林德福追問,過去政府也有普發現金6,000元,這是否可以成為未來普發現金的門檻。
陳淑姿表示,過去普發現金是有他的背景因素以及目的性,而且當時是因為疫後消費整體衰退,當時為了加速振興才特別研擬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經立法院同意後才會再去回編預算,盼能穩定經濟成長,主要也是因為當時的經濟成長率才2.1%,就是盼能點火經濟成長才會決議發放現金。
林德福也提到,還是主計長認為,稅收超徵後除了換債就沒有任何討論空間?陳淑姿說,每年都會編列預算在重大建設上,且每年先後順序不一樣,因此不能把它定在法條內,少掉彈性。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賴士葆提案修正預算法第81-1條,新增規定要求政府稅課收入實徵淨額達到預算編列數120%,或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數大於預算數3,000億元時,應優先辦理普發現金。
林德福提案則主張,若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數大於預算數,優先辦理減少舉債、擴大照顧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以及挹注勞保基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國民年金、全民健保基金。
擔任財政委員會召委的賴士葆會前受訪說,將照程序審查法案,由於仍有其他立委版本尚未提出,估最慢將在2周後完成法案初審程序、送出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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