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菸防法修法預告到期 國健署:聚焦持有電子煙是否沒入

本文共648字

聯合報 記者廖靜清/台北即時報導

國健署3月4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針對電子煙以及未經核准上市的加熱菸,新增沒入銷毀物品的規定,另加強網路平台監管。原定7天的預告期因相關業者、團體反映,延長至3月18日;昨天預告期滿,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表示,共收到471則意見,將儘速召開後續會議。

羅素英指出,截至114年3月18日,彙整「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及書面意見」,共累計約471則意見,聚焦在「沒入物品」、「網路監管管理專章」,多數人支持違法產品的沒入。國健署將儘速召開專家會議,並加快行政作業流程,讓修法更快落實,落實執法。

日前(13日)國健署長吳昭軍表示,預告期間共收到逾300則回應,多數支持違法產品的沒入。民間反菸團體董氏基金會進一步主張,應該將「持有」也納入規範,嚴格訂定法規防止再次流入市場,全面杜絕非法菸品流通,保障國人健康安全。

羅素英說,累計的近500則意見中,主要關注議題為沒入物品的建議,例如:不得持有違法物品及其罰則與物品沒入。另外,針對網路監管管理專章,包含網際網路業者認定、網際網路違法資料之例示,尤其是免負賠償責任(安全港機制)。

她表示,有一些業者反映,希望在配合政府下架違法資訊後,能免除可能衍生的損害賠償責任,例如消費糾紛等,類似著作權法中的避風港條款,業者期能因執行公權力而免於賠償責任,政府能提出相關配套措施。

國健署將於後續召開法制專家會議,就蒐集之相關意見進行討論及研議修正旨揭草案內容,並辦理後續法制作業程序。而各方意見如何整合,待討論並送交行政院,最後由立法院審議拍板。

國健署3月4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至昨天預告期滿,共收到471則意見,將...
國健署3月4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至昨天預告期滿,共收到471則意見,將儘速召開後續會議。本報資料照片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陳水扁:民主時代沒有一言堂 應和在野對話
下一篇
美退出俄烏和談? 學者:川氏風格且戰且走 台灣須謹慎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