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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引發各界爭論,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未來計畫透過立法,將軍事法院及軍事檢察署的獨立地位提升至法律位階,同時也將制定人事制度、引進外部審查機制,確立軍法官的獨立性。顧立雄坦言,一個月內只能先提出修法的綱要。
顧立雄今天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暨「四年期國防總檢討」,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羅美玲關切,未來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是否能夠真正獨立於國防部,以確保軍事審判的公正性?
顧立雄表示,現行軍事法院及軍檢署仍屬國防部體系,未來計畫透過立法將其提升至法律位階,成立獨立的軍事法院組織法以及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確保軍法官和檢察機關的組織面獨立性。人事方面獨立性,也將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從甄選、養成到身分保障、評鑑淘汰,均引入外部審查機制,避免國防部內部干預。
顧立雄指出,未來軍事審判將比照一般司法制度,確保合憲的正當法律程序。過去軍事審判採階級審判而被大法官認定違憲,未來將進行修法調整,至於審級設計,將與司法院協商,研議適當的事實審與法律審機制。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追問「軍法官是否還在國軍的指揮鏈中」?顧立雄回應「審判的部分不可能在指揮鏈」,法官的部分不會,但檢察官是外部獨立、內部「檢察一體」的機制。
王定宇追問國防部何時提出修法草案?顧立雄回應,會在一個月內提出修法綱要。顧立雄坦言,「改革是一項大工程,短期內難以立即實施。」軍事審判制度已中斷11年,相關專業能量逐漸萎縮,目前的草案仍在初步研擬階段,未來需經專家學者諮詢、社會溝通、行政院審議,再送立法院審查。此外,軍法官的養成與培訓機制也需與司法院及法務部協調,仍需一定時間才能正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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