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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品項共7項,其中台南市晉益貿易有限公司輸入越南辣椒粉,在邊境驗出蘇丹色素4號,屬不得使用物質,被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銷毀,該批產品共7500公斤,必須在邊境銷毀,不得退運。
蘇丹紅具毒性且是可能致癌物質。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近半年內從越南輸入的辣椒粉,僅此一批驗到蘇丹色素。
衛福部食藥署公布邊境查驗結果,不合格品項包括印尼的「脆皮花生」、「日月蛤」、「香蕉片」,以及越南的「蘆筍」、「海鮮味麵」等。其中,越南的「辣椒粉」檢驗出蘇丹色素,這一批不符規定的產品通通要退運或銷毀。
這一批由「晉益貿易有限公司」進口的越南辣椒粉,產品共7500公斤,被檢驗出含有蘇丹色素四號,依法不得添加,必須在邊境銷毀,不得退運。
食藥署統計,去年9月10日至今年3月10日止,越南辣椒粉報驗批數為6批,檢驗不合格批數為2批,不合格率為33.3%,檢驗不合格原因,包括農藥殘留及蘇丹色素不合格。林金富說,食藥署已從114年2月27日起至115年2月26日,對越南報驗辣椒粉在邊境採監視查驗,「也就是100%檢驗蘇丹色素,合格後才可以輸入。」
林金富強調,目前亦針對中國、印度進口的辣椒粉、辣椒乾以及胡椒、花椒等香辛料,亦將持續進行邊境管制採監視查驗措施。
另外,本次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品項,還包括一批印尼輸入的脆皮花生,被檢出含黃麴毒素超標,必須在邊境銷毀或退運。輸入業者為「明進貿易有限公司」,檢出黃麴毒素B1 5 µg/kg及總黃麴毒素6 µg/kg,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法規限量值黃麴毒素B1限量為2 µg/kg、總黃麴毒素限量為4 µg/kg。
林金富表示,去年9月10日至今年3月10日止,受理印尼報驗的調製花生,報驗批數為122批,檢驗不合格批數為5批,不合格率為4.1%,不合格原因為黃麴毒素B1、總黃麴毒素、赭麴毒素A超標。食藥署即日起至4月17日止,在邊境加強抽批查驗印尼的調製花生,抽驗比例為20%至50%。
另外,許多移工會購買的「海鮮泡麵」也有不合格狀況,越南出口的「海鮮味麵(MI HAI SAN CAY)」檢出農藥殘留含量不符規定。配料包被驗出我國不准用的「環氧乙烷」,這項化學物質已被列為一級致癌物,進口產品不得檢出,已全遭退運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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