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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恐燒到3月 疾管署延長擴大使用公費藥劑至3/15

本文共614字

聯合報 記者李青縈/台北即時報導

流感疫情處在高點,流感重症通報數高於前4個流感季,死亡病例更是10年最多。疾管署今天公布,延長擴大抗病毒用藥使用,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指出,疫情預估延續至3月,因此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不需要快篩即可使用公費藥劑,期限從原本的二月廿八日延長至三月十五日。

近期因元宵燈節活動、學校開學及氣溫下降等因素,預估流感疫情將延續至今年3月,因此,疾管署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的適用期限至今年3月15日止。目前公費藥劑儲備量約200多萬人份,每周使用約3、4萬人份,數量充足。

曾淑慧提醒,醫師如遇有就醫的類流感病人,請加強詢問病患相關疾病史,如重大傷病或慢性病等,並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維護民眾健康。

上個流感季因為夏季流感延續,擴大公費藥劑期間從2022年12月至2024年4月,長達17個月,為追平歷年最高紀錄,另一次為2012年至2014年。曾淑慧表示,今年目前評估疫情會持續到3月,本周已經出現下降趨勢,但還需要再觀察幾天才會較確認。

曾淑慧表示,民眾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等危險徵兆,請盡速就醫,並配合醫師指示服藥,以降低併發重症發生風險。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

疾管署公布,延長抗病毒用藥使用,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
疾管署公布,延長抗病毒用藥使用,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即起至今年三月十五日,不需要快篩即可使用公費藥劑。 圖/疾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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