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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新光三越百貨氣爆事故造成4死30多人輕、重傷,2名澳門籍旅客遇難;法務部官員今天表示,台中地檢署已針對有無涉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進行偵辦,另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外籍人士在我境內因犯罪行為死亡,同樣可申請犯罪補償金。
官員表示,如果氣爆案與刑責有關,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3條規定,無論是本國籍及外國籍,都可以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法律規定,每名死者遺屬可以申領補償金180萬元,檢方會在案子結案後協助家屬辦理。
官員說,災害發生後,檢察官已介入調查,如果查有證據與刑事責任有關,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將協助2名澳門籍被害人家屬申請遺屬補償金,並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心理諮詢及「一路相伴」關懷服務。
位在台中市台灣大道的新光三越百貨昨天近中午時發生氣爆,導致4死30多人輕重傷,4名死者除了林姓、陳姓2名百貨公司樓管,還包括澳門籍一家三代來台旅遊的58歲盧姓祖母、56歲鄧姓祖父,台中地檢署已組專案小組保全證據,近日會釐清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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