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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天燈是新北市平溪區獨特的產業,元宵節前出現一波高潮。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經議會一讀通過,目前提送市府法規委員會審理中。平溪天燈業者說,如果市府能訂出「遊戲規則」,業者自然會遵守,最重要的是執行面要完善,不能讓守法業者反而吃虧。
施放天燈可能引發火災等危害,新北市政府提出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希望建立管理機制。草案規定天燈販售業者,應按預期供應天燈數量購買標章及繳納永續發展費,販售的天燈並應張貼標章,違反者,按售出天燈數量,每只天燈處1萬元以下罰鍰。草案去年5月2日完成一讀,送交法規會審理。
市府在自治條例通過後,將邀集天燈施放區商圈、天燈業者、社區代表、專家學者、區公所及市府相關單位成立永續發展委員,共同決議標章樣式、永續發展金額度(標章費用)及後續永續發展基金管理方案,透過稽查及遊客配合,推動天燈產業經濟永續發展。
平溪區胡姓天燈業者說,業界先前曾發起認捐基金,做為天燈釀災的善後費用,如果餘力也可回饋學校畢旅等活動,但因有些業者業者加入,有些業者沒加入,營業成未不一樣,產生不公平競爭問題。如果政府能訂定管理方案,約束所有天燈業者都接受規範,他樂觀其成。
新北市平溪鄉魅力商圈協會理事長王聖凱表示,過去公所和民間自發性建立的基金機制,因為有人愛繳不繳、愛捐不捐,公平性遭質疑,現在幾已形同停擺。
王聖凱認為,市府研議自治條例,未來公告施行後,當然會墊高業者的成本。他相信多數業者都會遵守政府規範,但一定要有配套措施,對於違規業者不能不敢抓,或是抓不到,產生不公平狀況,至於火災造成等損失,政府某種程度也要承擔大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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