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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黃姓少年去年2月謊報虛擬擄人勒贖案,由於供述不實,遭心急肉票安危的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員警持甩棍、電擊棒刑求,涉案員警事後同遭送辦,監察院今公告本案調查報告,糾正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市警局晚間表示,尊重糾正案,將追究違失人員責任。
桃市警局表示,對於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調查報告的糾正案,本局表示尊重,並追究相關違失人員的行政責任,同時將持續加強教育員警,執勤應恪遵法律規定,不得有逾越行為,並要求所屬同仁務必遵守程序正義及依法行政。
監察院今天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的調查報告指出,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於2024年2月18日晚間偵辦17歲黃姓少年疑似涉及擄人案,員警於少年配合調查自行入所後,未遵循詢問少年的法定程序,利用職務機會持電擊器、警棍、鐵製印台及徒手等方式攻擊少年致傷,並強命少年下跪、脫去外褲等無義務行為,在場主管及其他員警無人制止。
另武陵所員警也未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對少年進行權利告知使其有選任輔佐人在場機會,未依規定領用保管及使用電擊器,其各級主官、主管未負起保管及督導考核責任,顯見員警法治觀念淡薄,法治及人權教育未落實,違失情節均屬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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