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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歸仁區某私立幼兒園發生教保員施虐園童案,南市教育局今天表示,園所有重大管理疏失,停招一年處分。若日後再發生相同事件,不排除加重處分停辦、甚至廢止設立許可,全案教育局也將主動移送司法單位偵辦。
台南市教育局表示,12月30日接獲陳情後立即啟動調查,並行文給幼兒園對行為人先停職,3名外聘學者專家組成的調查小組,日前已完成調查,並在1月20日召開認定委員會,決議吳姓教保員因對幼兒有多次身心傷害的不當管教行為,屬情節重大,因此認定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裁罰40萬元。同班另一名王姓教保員,因消極不作為且有非屬情節重大的不當管教,裁罰4萬元。
教育局強調,園方因未善盡管理責任而發生情節重大不當管教事件,除依法對負責人處最高6萬元罰鍰外,也將處分停招一年,若日後再發生相同事件,不排除停辦、甚至廢止設立許可處分。
教育局表示,調查過程中,承辦人員主動發現另一個3歲小班也有疑似不當管教行為後,隨即立案調查,後續有家長反映其他幼幼班也有類似情形,教育局都立即與社會局社工至該園保全證據並啟動調查。過程中警方取回監視硬碟,其中幼幼班影像疑似毀損部分已還原,目前2案皆已組成調查小組立案調查中,後續將依調查程序檢視相關監視器影像並訪談相關人員,如認定有違法行為,也會依規定對行為人及負責人課以重責。
為釐清行為人違法行為,已調取兩周監視器畫面,並花14天檢視監視器畫面,且將相關影像資料全部提供調查小組,因受害幼生高達18名、且行為次數較多,因此在家長觀看錄影畫面時,僅先呈現部分較明顯的不當管教行為畫面,雖未全部提供家長觀看,但全部均有列入調查報告,足以做為認定委員會綜合判定的心證,最後做成該行為人終身不適任的處分。
教育局表示,針對幼兒園不當管教的違法行為,在虐童零容忍政策下,對每一案件的調查處理絲毫不敢懈怠,負責承辦人員為盡快釐清案情,並以確保行政調查與認定作業周延,日以繼夜的工作,身心承受的壓力不小,目前已建立與婦幼隊緊密連繫的機制,讓家長決定是否另提民刑事司法主張,盼各界給予基層鼓勵與肯定。
針對受虐或目睹暴力的幼生心理受創,將請社政單位啟動心理輔導,並加強幼兒園平時稽查,不定期抽查幼兒園監視器影像,請幼兒園並加強教保服務人員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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