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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注意!北市河濱公園禁燃爆竹煙火違者最高罰6000元

本文共394字

聯合報 記者林麗玉/台北即時報導

再過幾天就是農曆春節連假,北市水利處提醒,台北市河濱公園已經全年禁止燃炮放煙火,提醒民眾春節期間勿在河濱公園燃炮放煙火,否則將依「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最高可開罰6000元。

今年跨年夜時,台北士林區社子島就發生一起民眾亂放沖天炮引發火災意外。北市水利處指出,過年期間,水利處也將會派員加強巡邏,若發現民眾違規燃放爆竹煙火,巡查人員將會直接取締,並依「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按違規次數及情節開罰每次新臺幣2400元至6000元。

河川管理科表示,過去河濱公園開放時段和區域,讓民眾燃放爆竹煙火,但卻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且許多民眾違規在非開放區域燃炮,也引起許多民怨及投訴案件,因此水利處報經市府核定後,自110年7月1日起,北市河濱公園不分時段一律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

另外,水利處也提醒民眾,若發現有人在河濱公園非法燃放一般爆竹煙火,可撥打檢舉專線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向台北市府反映。

北市水利處提醒,台北市河濱公園已經全年禁止燃炮放煙火,提醒民眾春節期間勿在河濱公...
北市水利處提醒,台北市河濱公園已經全年禁止燃炮放煙火,提醒民眾春節期間勿在河濱公園燃炮放煙火,否則將依「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最高可開罰6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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