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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斯訪台言稱盟邦 學者:客套話 國務院網站未含台灣

本文共667字

聯合報 記者屈彥辰/台北即時報導

美國前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訪台,並受賴清德總統接見。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今日表示,彭斯提及「盟邦」一詞,他檢視原文後,表示盟邦帶有軍事同盟之意,美國人以「盟邦」相稱,恐怕只是客套話。

何志勇說,彭斯受訪表示:「美國不會拋棄在太平洋的盟邦。」根據路透社報導,這句話原文為「The US will not abandon Pacific allies.」,「盟邦」(allies)一詞,常見於國內新聞報導,尤其是外國政要用來稱與台灣的關係。

何志勇說明,其實這樣的用法,並不精確。「盟邦」是指兩個之間,不僅有外交關係,還有軍事同盟條約。依據美國國務院網站中列出,目前美國在全球簽署的集體防禦條約及簽署年份,包括「北大西洋公約」(1949):成立北約組織(NATO),以美加與歐洲國家為主,目前共32個會員國。

何志勇進一步列舉,也包括「美澳紐安全保障條約」(1951)、「美菲共同防禦條約」(1951);「東南亞公約」(1954),成立東約組織,包括美、澳、法、紐、泰、英等八國,已於1977年解散;「美日共同防禦條約」(1960)、「美韓共同防禦條約」(1953);「里約條約」(1947),以美國與拉丁美洲國家組成,目前18個會員國。其中位處太平洋地區的美國盟邦名單中,並沒有台灣。

何志勇表示,美國與中華民國於1979年斷交。兩國成為「盟邦」的先決條件,早已不在。但兩國曾有「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直到1980年元旦終止,在此之前,台灣的確是美國在太平洋地區的「盟邦」。至於現在,美國人以「盟邦」相稱,恐怕只是客套話罷了。

美國前副總統潘斯。(法新社)
美國前副總統潘斯。(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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