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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已於2024年底屆期,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5日審查修正案,綠委邱議瑩支持該條例投資抵減的支出金額上限,由目前10億拉高至20億元,而不是行政院版本的18億元。
邱議瑩今日質詢,關於「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投抵金額,經濟部原規畫是20億元,最後行政院版本是18億元,只差2億元,這對稅收會有很大影響?政府不能大方一點?經濟部次長連錦漳表示,主要是內部有租稅平衡性考量。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因為從過去執行結果,適用投抵金額在10億元以下,僅有少數大廠會超過,實際上多數廠商購置機器設備不會一次購足,都是分批購入,提高至18億元投抵上限,應該是多數都夠用。
綠委郭國文質詢,為發展AI產業,國科會投入上百億元,還在台南沙崙建置算力中心,為何產創條例修正案預估帶動AI投資只有72億元,遠遠不如智慧機械440億元?
對此,連錦漳表示,72億元只是購置設備金額,帶動潛在投資可能多達十倍、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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