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505字
台中市政府打造人本交通環境,民政局統計,去年協助各區公所爭取中央補助77案、近5.5億,局長吳世瑋表示,補助案件累計改善達45公里、人行道長度超過12公里,縮小城鄉差距。
吳世瑋說,市府鼓勵各區公所盤點區里會議及市議會建議案,爭取中央補助。其中大甲區幼二路、工二路及青年路等人行道改善、清水區民族路三段及四維路二段人行空間改善、大肚區萬興路旁人行環境改善工程及梧棲區長春路(中華路二段至民族路)人行空間改善等4案,改善工程經費達2000萬元以上,超出各區公所全年度編列的小型工程預算。
吳世瑋表示,中央道路工程補助案除均衡城鄉村里,都市計畫區外非公路系統,道路改善計畫是中央全額補助外,其餘計畫按縣市財力級次部分給予補助,台中市政府仍須籌編地方配合款50%,議會通過相關預算。
去年度各區公所爭取中央多項補助,包括內政部「前瞻基礎建設-提升道路品質計畫」、「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均衡城鄉村里道路改善計畫」及交通部公路局「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均衡城鄉-都市計畫區外非公路系統道路改善計畫」等5項計畫,中央核定補助77案,總工程經費近5.5億元。
今年陸續提報65案申請案,待中央審議,申請總經費近8.8億元。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