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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張肇良4年前在龍潭中豐路租農地搭違建,被舉報後向公所關說,還出租給超商牟利,桃園地檢昨依貪汙等罪將張肇良5人起訴,遭羈押119天的張今午移審桃園地院開接押庭,法官裁定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張等人涉貪汙、偽造文書等案,桃園地檢署於本月11日當天將全案偵結並公告在電子公布欄,但因書類、卷證尚未整理齊全,昨天先行發布起訴內容,直等到完成文書作業後,今天下午移審桃園地院,經電腦分案,由刑16庭法官楊奕泠為受命法官,法官訂午後4點30分開庭調查,庭訊1小時結束,家屬這2天已著手籌措交保事宜,獲悉裁定結果,在晚間6點前繳完保釋金後,張終於重獲自由。
桃院表示,被告張肇良就檢察官起訴的客觀事實均不爭執,並參酌卷內證人及相關物證,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相關證人均經檢察官詢問完畢,證物均已扣押,故兼衡被告人身自由及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尚無羈押必要,命被告以新台幣2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桃檢起訴指出,張肇良2020年任桃園市政府有給職顧問時,透過2間實質經營的公司,在龍潭租農地蓋鐵皮屋,打算租給超商牟利,2021年被檢舉違建並列最優先拆除。張為避免被拆,竟偽造地主陳情書向龍潭區公所陳情,時任公所主秘的黃世琪等人明知實情,將此案改列非優先拆除。
桃檢獲報指揮市調處偵辦,7月17日、9月4日發動2波搜索,張肇良7月18日聲押禁見獲准,檢方查出,張肇良2021年5月間將此違建以每月9萬7000元出租給連鎖超商經營,雙方簽訂10年租期,去年5月間調漲租金為10萬元,截至今年7月15日,獲得出租不法利益389萬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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