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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今年地震、颱風不斷,第一線搶救的消防人員十分辛苦,但長期人力不足,縣議員楊華美認為現有勞動條件對消防員不公平,要求超勤計算比照中央,補足人力改善。消防局長吳兆遠解釋,縣消防員採勤二休二,有在休時間,與中央計算方式不同。
楊華美今天在議會質詢時指出,花蓮縣消防局預算員額400人,現僅368人,連續3年沒有補足。目前採勤二休二,每天服勤12小時、休息4小時,剩下8小時是超勤時數,和中央相比,超勤時數差了52小時。
她說,因為人力不足,花蓮消防員必須超時加班,但每月最高只能領到1萬9000元的超勤加班費,超過就只能補休,若休不完,2年後自動歸零;且消防員得用自己的休假參加訓練,向上級反映卻被告知「不參加可能影響升遷」,根本是情緒勒索。
楊華美呼籲花蓮縣消防局超勤時數計算方式跟上消防署,此外,已有縣市編足經費,消防員假休不完可以換錢,若花蓮真的做不到,也應該補足人力並改善不合理的自假訓練。
消防局長吳兆遠答詢表示,目前採勤二休二,10月起調整為中間可排8小時以內的休息時間,會扣除時數,消防署則是採連續時間排班,沒有休息時段,這是花蓮與中央勤務計算方式不同之處。
他表示,各縣市消防勤務不盡相同,花蓮消防局是依任務出勤,人力、工作時數、忙碌性不會比新北、台北多,在休時間比較長。至於用加班時數進行訓練,這是全國的趨勢。
縣長徐榛蔚說,每年向中央爭取補足人力,超勤加班費與消防署一致,多出的加班時數就補休,全國都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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