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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長林姿妙因貪污官司遭檢方求刑20年,國民黨議員林岳賢今天在議會質詢時抱不平,林姿妙數度激動喊冤,不滿檢方以一通不實的監聽電話就起訴她與縣府同仁;她更曝出,檢廉已有來公文,坦承監聽錯誤、沒聽清楚,既然沒有聽清楚,又怎能冤枉起訴?感到委屈與痛心。
林姿妙及縣府官員於111年1月13日過年前,遭檢廉兵分多路搜索調查,羅列被告涉貪汙、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本報記者今天向律師查證,林姿妙於同年2月偵訊時就告訴檢察官,廉政署監聽譯文有誤,她是在電話中告訴縣府處長吳朝琴,某「理事長」拜託的事,如果沒困難就讓它過去,有困難再來討論…通話中所指的理事長是壯圍鄉農會理事長林听洲拜託穀倉的事,但監聽譯文寫成涉案被告的縣商業會前理事長陳正勳。
此事過1年9個月,112年10月,全案被告突然收到一份檢察官的補充理由書,說明108年8月19日上午10時51分53秒,林姿妙與吳朝琴的對話內容,「因承辦機關廉政署語音收訊問題,故未聽出『听洲』2字,譯文也未記載此2字」。
宜蘭縣議會今進行縣長總質詢,國民黨縣議員林岳賢替林縣長發聲,林姿妙批評監聽不實,張冠李戴,人事時地物都不對,她一輩子實實在在、簡單做人、認真做事,檢廉卻用一通不實的電話就起訴她與同仁。
林姿妙更曝出,廉政署有寫了一封文件,說明「這通監聽電話,他們沒有聽清楚」,既然沒有聽清楚,怎能冤枉來給人家起訴!縣政府優秀的公務員沒有犯錯,卻用一通不實的電話冤枉他們,太委屈、太冤枉了,感到很痛心。
林岳賢說,多數縣民相信縣長清白,否則林縣長也不會在政治打壓下還能連任;如今遭檢方求刑20年,是執政黨怕以後縣長選舉不好選,刻意打壓,很遺憾民主國家竟還有這種事。
針對核發農用證明一事,林姿妙解釋,核不核發農用證明在二層決行即可,公文不是她核准,這樣也可以起訴;針對洗錢部分,她說,丈夫早逝,她不到40歲獨自扶養4個小孩,向銀行借錢要開支票,當時她尚未當民代,檢方卻把她從丈夫過世至今,長達數十年金錢進出累計連結,說她洗錢,用這樣來冤枉她。
林姿妙提到選縣長的競選總部土地不是她的,選完就離開,2年後總統及立委選舉,被沿用做為競總,跟她有什麼關係?哪知地主要借誰?這樣也被誣陷有對價起訴。針對指稱她使用「王八機」,林說,她有兩支電話,一支縣政府公用,另一支是用了幾十年私人電話,硬說「王八機」,王八機是用了就丟,「我沒有做壞事啊」,真的很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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