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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在鎮長選舉期間,遭控送傷殘豬頭、豬隻賄選,他強調自己長年將不值錢的傷殘病弱豬隻送人,並非買票;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龔確定獲判無罪。龔文俊今回應,檢調不該被當成選舉的打手,直言「這是故意凌遲」,盼司法迫害到自己為止。
龔文俊強調自己養豬40年,本來就會將傷殘病弱、體重不足或實驗殘料送人,完全不具有經濟價值,原判決卻用市場價格計算價值,非常不合理。
龔文俊舉例,「爛掉的蘋果能吃嗎?」傷殘豬肉、豬頭也是一樣的道理,非但不能販賣,也因重量不足,農產運銷公司肉品市場無法屠宰,因此自己才送人;但警調卻以豬肉能製成加工品有經濟價值為由,控訴是買票行為,感到很冤枉也很無奈。
他說,檢調不應該當成選舉的打手,濫用司法資源,打官司過程漫長,如果自己意志力不夠強,政治生涯「是不是就完了」,希望選舉鬥爭到自己為止。
62歲龔文俊為國民黨籍,遭控2022年底玉里鎮長選舉前,為拉攏原住民部落,由林姓椿腳聯繫2位部落頭目及副頭目,分送豬頭、豬肉與酒水等給部落耆老,召集族人宴飲,為他拉票,被檢方起訴。
去年6月花蓮地院民事庭一審判當選無效,8月刑事庭再依違反「選罷法」判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6年,林姓椿腳判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龔於去年8月10日被停職。龔文俊民、刑事都提出上訴,不但今年初打贏民事二審,刑事部分花蓮高分院也判他無罪,如今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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