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429字
碳費明年開徵,將由中央專款專用,台中市長盧秀燕昨呼籲碳費應給地方部分,雲林縣長張麗善今表示支持,汙染由地方承受,無論稅收、碳費的分配,都應基於公平正義的原則。
盧秀燕昨公開呼籲碳費至少8成留在地方,用來改善汙染與環保建設。雲林縣政府8月曾為此事行文環境部,環境部9月回覆,指氣候法第33條溫管基金用途未定有一定比例撥交排放源所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的規定。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黃富義說,雲林縣第一階段納管碳排大戶共34家企業,年碳排量近4千萬噸,占全國14.46%。
張麗善今受訪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已有專款專用的部分,碳費應考量地方為環境所付出的犧牲,比照空汙費至少一半以上留在地方,如果中央全盤收走,再依人口數或城鄉不均的情況分配,對真正受到空氣汙染影響的地方民眾不公平。
張麗善說,氣候變遷法制定時沒有充分考慮到地方與中央的分配問題,針對排碳量大、繳交更多碳費的縣市,因其所承擔的犧牲,應給予相對的補償,她認為無論是稅收還是碳費的分配,都應基於公平正義的原則。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