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519字
中國大陸「福建省閩台關係檔案保護條例」1日起實施,這是首部文化領域涉台專項立法。陸委會今天表示,這顯然是以政治因素干預兩岸文化交流,「有矮化我方的政治意圖」。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3日晚間透過書面表示,兩岸交流應該健康有序進行,單純的文化交流不應由於摻入政治因素而變質。
陸委會指出,大陸方面透過地方專法規管兩岸文物等交流,這顯然是以政治因素干預兩岸文化交流,「有矮化我方的政治意圖」,無助於兩岸交流互動,將會持續關注這個條例的後續影響。
「福建省閩台關係檔案保護條例」1日起實施,據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轄下媒體今日海峽1日報導,這項條例是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意見」的具體措施。
報導稱,這項條例從閩台關係檔案「特殊重要性」出發,透過收集與加強安全管理,注重活化利用和閩台交流合作等幾方面的立法保護,用歷史證據「正本清源」、反擊「文化台獨」。
報導提到,該條例其中一大亮點為擴大兩岸歷史檔案保護範圍,包括兩岸族譜、家書、日記、口述記錄、民間信俗文化等都在保護範疇內,最大限度地保護兩岸民間共同歷史文化和血脈記憶;鼓勵民間機構、港澳台民眾與海外僑胞以捐贈、收集等方式參與保護利用。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